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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0120 總預算二三讀 part12 PM1426-PM1430 內政部 消防署 第641-644案【立法院演哪齣?】

◎第641案
國民黨黨團提案
消防署及所屬 114 年度預算編列「經常支出」-「業務費」。鑒於政府支出逐年增加,為撙節開支,該項預算執行情形需重新檢視評估效益,以利政府資源有效運用,爰針對消防署及所屬「業務費」提案凍結 30%。

向內政委員會提出預算執行情形專題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

◎第644案
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
114年度消防署及所屬預算案於第2目「消防救災業務」編列預算43億9,132萬8千元。

113年《消防法》修正案三讀通過,新增「消防員保護專章」並強化公共安全規範。然而,消防署以執行「建構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作業中程計畫」為由,延緩部分條文的上路,引發社會關注。消防人員工作安全的保障是消防署的核心職責,修法的核心精神即在於系統性提升消防員生命安全與職業健康。此計畫應與修法內容相輔相成,而非成為延緩實施的理由。

本次修法內容包括要求設立專責單位、完善防護措施、推動健康檢查制度及編列相關預算,旨在改善消防人員的執勤環境,進一步降低職業風險。同時,也強化公共安全管理,例如危險化學品標示板的規範,要求地方政府與相關業者遵循消防法規責任。這些措施直指現有消防體系中的關鍵問題,著眼於全面提升應變能力與安全管理效能。消防署作為全國消防體系的主管機關,應將修法視為推動改革的契機,積極完成相關規範的制定與執行細則,並協調地方政府共同推動修法條文落實。若以執行中程計畫為由延緩修法,不僅削弱法規的即時效益,也可能使基層消防人員的權益受到損害,影響社會整體安全。為確保修法精神落地,爰凍結該項預算4億3,913萬2千元,俟消防署及所屬於6個月內完成相關子法研修及地方消防機關的整備作業,函請行政院核定所有條文的生效日期,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,始得動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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